黄兵律师,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宁夏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宁夏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向阳花刑事法律服务品牌负责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涉经济类犯罪研究类别),... 详细>>
律师姓名: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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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6401201710153838
执业律所: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宁国际中心28、29层
2025年6月21日下午,第二届向阳花刑事研讨会,在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博远会议室圆满结束。此次研讨会汇聚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实务界的律师同仁以及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的部分师生共计五十余人参加。四位主讲嘉宾和五位圆桌与谈嘉宾结合实务经验,围绕“新监察法背景下的职务犯罪辩护”进行了主题交流,共同探索新监察法实施后刑事业务发展的机遇、挑战及应对。
会议伊始,李亚洳律师介绍了本次活动的主题及与会嘉宾,并表示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监察法修改决定,自 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研讨会意在深入研讨新监察法视角下的职务犯罪辩护,助力律师掌握新监察法核心要点。
陈薇老师以“国企及医疗领域涉职务犯罪辩护实务解析”为题,从职务犯罪案件态势、新监察法及实施条例关键词解析以及实务解析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分享,为律师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有效开展辩护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严文智律师以“监察强制措施体系”为切入点,详细解读了新监察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点,提出了新监察法修改监察强制措施体系的建立和对律师辩护工作影响的问题,并对未来律师辩护工作进行了展望。
马卫军教授由于临时工作原因通过线上方式参与研讨会,从新监察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出发,系统梳理了新监察法对职务犯罪辩护工作产生的深刻影响,提出了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辩护机遇、挑战与应对措施。
哈腾博士以律师工作为视角,着重围绕强制到案、责令候查及关于新增的三类监察措施,留置期限的延长与重新计算,监察权的制约与公民权利保障以及企业相关权益的保护等核心要点对新监察法修订进行了解读,指出了未来职务犯罪辩护的三大趋势。
随着分享结束,任思瑾律师作为主持人和五位与谈嘉宾就新监察法修改要点、新监察法修改对律师辩护工作的影响以及职务犯罪辩护的实务难题开展了圆桌讨论。
刘帆律师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辩护经验,提出了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当前职务犯罪辩护的困境,并给出了如何开展新业务机遇的路径。
王升律师从亲办案件的角度,对留置期间律师如何介入提供法律服务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同时重点强调了辩护此类案件应当关注的实务要点。
孙亮律师重点针对新监察法和刑诉法程序衔接、证据衔接、留置调查措施到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等问题,就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孙亮律师给出了切实可行的解题思路。
张超律师从其亲身经办案件的辩护经验出发,以独到的视角详细阐述了职务犯罪案件中“自动投案”在司法实务认定中遇到的疑点、难点、辩点问题。
吴亮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分析了职务犯罪案件中“自首”情节的认定和争议,尤其针对电话传唤这一投案行为如何认定自首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黄兵律师最后总结发言时对本次研讨会的高质量举办表达谢意,大家的鼎力支持才让活动富有价值。他谈到职务犯罪是刑法的一大类重要罪名,也是刑事辩护的重点案件。6月1日新实施的监察法如何理解、把握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律师辩护业务的延伸与开展,并以“进步”“业务”“辩点”“空间”“风险”五个词语高度总结了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同时强调律师要以“绿灯思维”看待监察法修改,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努力共同推进法律正确实施。
本次研讨会的圆满举办离不开与会嘉宾有想法、有思路、有深度的见解,离不开与会嘉宾无私的分享与坦诚的交流,更在深层次上推动了本地律师同仁的紧密共建与深度合作。这种深度的交流与合作,不仅增强了法治精神的认同与坚守,提高刑事辩护的能力与水平。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继续保持这种紧密合作与深度交流的良好态势共同推动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我们愿与律师同仁们携手共进、奔赴热爱,期待下一次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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